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雷启明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规划设计方案如何公示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10-14 16:30)    点击:260

规划设计方案如何公示?

公示的内容包括原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通知书、总平面图(影印件)及各项规划指标。拟变更的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、各项规划指标以及变更的原因。公示的地点可以选择在项目建设地点、项目销售地点或其他易于征求意见人意见的显著位置。

划设计方案公示由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组织,建设工程所在区(县)规划分局进行监督和指导。公示的组织者负责收集公示意见,每一户(房屋产权人和承租单位公房 的住户)和每一单位享有一次投票权。个人意见应签署姓名,单位意见应加盖单位公章。公示的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,公示的全过程要经建设工程所在地公证 部门进行公证。公示意见是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的重要依据,受影响利益人“同意”或“弃权”意见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,开发建设单位持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公示结果 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整已经批准的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案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雷启明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合同纠纷  交通事故  行政诉讼  刑事辩护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雷启明律师,雷启明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雷启明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5319491120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雷启明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西安律师 | 西安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雷启明律师主页,您是第30278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