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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犯罪的审查起诉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5-07-24 16:43)    点击:455

经济犯罪的审查起诉

  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以后,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。在这一阶段,检察院会对《起诉意见书》以及全部案卷材料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,讯问犯罪嫌疑人,听取被害人的意见,听取犯罪嫌疑人、被害人委托人的意见,调查核实其他证据,认为案件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,需要对案件作进一步侦查时,可以决定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。

  检察院审查后,在案件事实已经查清,证据确实、充分的前提下,会有两种处理方式:

  一、是对于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,向人民法院起诉;

  二是对于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,或者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、免除处罚的,或者补充侦查的案件证据仍然不足的,不将案件交付人民法院审判,即不起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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